第一百零八章 相见千宸(3 / 3)

可是——

“近十年的陪伴,却抵不过你和他相处半年。”这就是所谓命中注定么?他不甘,为什么每一世,他都是被舍弃的那一个,仿佛每一世的存在,都只是为了见证他们二人的爱情有多忠贞不渝,感人至深,而他不过是一介跳梁小丑……可你,明明答应我了的啊。

第一世,他与她青梅竹马,可她却被迫远嫁他国,他一点点掌兵握权,好不容易登上至高之位,想要带她回家之时,她却早已变心,情愿陪着那人以身殉国。

第二世,他是她的救命恩人,他亲手将她送到那人身边……可他后悔了……那一年他登上九五之位,只想与她分享一切,可她却含笑饮尽杯中毒酒,笑道,前朝后妃,岂能独活。而他,终身未娶后妃,未留一子,百年之后,又将夜氏江山拱手送还。

第三世,他是镇远将军府家的公子,她是他拼尽一切,乃至生命去守护的公主,可是,公主爱的却是他国的王子,为此,甚至背弃了自己的国家……他在城墙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公主,你看看我啊,你看我一眼啊……你为什么就看不到我呢,于是他举起了弓和箭,一箭射出,射向王子,然后从城墙纵身一跃,他想,公主,我杀你爱的王子,这样,你会不会记住我。

……

第五世,他是一国君主,她是他的将军,她说会为他开疆破土,总有一日会陪他共看大好山河,然而她食言了。在战争胜利的那一日,她卸甲却未归,横剑自刎:“臣手上沾染鲜血数十万,不是,不足以平民愤。”然而却将尸骨与那人相埋一处。

……

第七世,他是先皇为她选定的皇夫。那一年,他十八,她六岁,他们之间整整差了一旬的年华,他为她护国安康,看她慢慢长大。而后……十六岁的女皇,在那一年乞巧,在河中放落一盏花灯,低头抬眸之间,恋上小河对岸的翩翩公子,至深而至无悔。史录,邵华十年,帝遣后宫,娶夜氏子。十二年,帝逝。他抱着她的尸身,然后一口饮尽她剩下的半杯毒酒……从一心只为她的皇夫到将她的国推向陌路的乱臣。她于他只留下“不悔”二字。他想,人若真的有来生,他欲在最好的年纪遇上她年华正盛。十八岁之时,他岁月正好,六岁的她向他走来,牵起了他的手。二十八岁之时,她年华正盛,早已忘记儿时说的喜欢他的戏言,爱上他人。三十岁之时,他们共赴黄泉,他想,这算不算是全了那句生同寝,死共眠。

第八世,他本是玩世不恭的浪荡世家公子,只因那惊鸿一瞥,便将一道身姿铭心刻骨。而后步步皇权鲜血路,只为有朝一日能有她相伴。然而,他攻破王城的那一日,朝阳宫却燃起熊熊烈焰……她一身红衣,又跳了那支舞,那支让他一见倾心的舞,而后泯灭在那火光之中。

“我这一生,总是要陪着他的……”

[还有谁记得九世情罚的梗?不记得的可以翻回去看一下本卷第八章和第二卷四十七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