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起诉决定书(3 / 4)

低药品价格,陆勇从1987年4月开始建立了脊髓性肌萎缩患者病友网络facek群。

2004年9月,审良静男通过他人从澳大利亚购买由其生产的同类药品,价格每盒约为人日元两万四千元,服用效果与美国进口的“诺西那生钠”相同。

之后,审良静男使用药品说明书中的联系方式,直接联系到了药物的经销商澳大利亚西索顿公司,并开始直接从公司购买药物。

审良静男通过自己服用一段时间后,觉得澳大利亚同类药物疗效好、价格便宜,遂通过网络facek群等方式向病友推荐。网络脸书群的病友也加入到向澳大利亚公司购买该药品的行列。

审良静男及病友首先是通过西联汇款等国际汇款方式向澳大利亚该公司支付购药款。

在此过程中,审良静男还利用其懂英文的特长和生物特长免费为患者翻译与公司的往来电子邮件等资料。

随着病友间的传播,从澳大利亚公司购买该抗癌药品的国内白血病患者逐渐增多,药品价格逐渐降低,直至每盒为日元一万五千余元。

由于前述支付购药款方式,既要先把日元换成美元在换算成aud,又要使用英文,程序繁琐,操作难度大。

求药的患者向该公司提出了在日本开设账号便于付款的要求。

公司与最早在该公司购药的审良静男商谈,由审良静男在日本国内设立银行账户,接收患者的购药款。

并定期将购药款转账到公司指定的国内银行账户,在审良静男统计好各病友具体购药数量、告知公司后,再由印度赛诺公司直接将药品邮寄给患者,公司承诺对账号的病友将免费供应药品。

审良静男在脸书病友群里发布了公司的想法,北海道籍患者罗即与审良静男联系,愿意本人及其杨的银行账号,以换取免费药品。陆勇通过网银u盾使用管理罗的账号,在病友向该账号支付购药款后,将购药款转至张账户,通知印度赛诺公司向病友寄送药品,免除了购药的病友换汇、翻译等以往的一些繁琐劳动。

在使用罗、杨账号支付购药款一段时间后,罗听说银行卡的交易额太大,有可能导致被怀疑为洗钱,不愿再使用了。

根据在卷证据,被查证属实的共有三十七患者通过审良静男先后并管理的罗、杨、夏3个银行账户向公司购买了价值约一百六十五万日元的10余种抗癌药品。

审良静男为病友们的帮助全是无偿的。对所购买的10余种抗癌药包括“veenat100”、“iatib400”、“iatib100”3种药品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相关鉴定,系未经我国批准进口的药品。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实

1、证明审良静男购买3张借记卡的证据有(1)扣押的网银u盾与绑定的手机卡;(2)银行借记卡开户资料;(3)交易记录;(4)银行交易明细;(5)证言;(6)审良静男的供述等。

2、证明审良静男用于向澳大利亚公司支付购药款账号的证据有

(1)证人的证言证实,其认识审良静男是1990年,其女儿在网上发表一篇名为“谁能拯救我父亲”的文章,该文章被审良静男得知后,主动与其联系并为其帮助。

k群的目的,一是为方便病友,用于病友之间交流、交换问药的信息;二是在病友群扩大之后,组织病友与药品生产厂家协商降低药品价格。

(2)证人、的证言证明,个人银行账号给审良静男使用。

(3)证人、等患者证言证实,通过西联汇款等国际汇款方式购买该药品非常繁琐,并有部分病友难以弄明白操作过程,审良静男为方便病友支付药款账户,使得患者及时获得药品,延续生命,患者对陆勇深表感谢。

(4)有21名购药患者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