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混,别人可以不认识,但是一定要认识林耀。
不然你有香都不知道烧哪尊佛。
大东是做明攻的,工作性质与三湘帮的豺狼一样。
平日里他会留在港岛,三五个月作案一次,每次都只带自己从老家带过来的同乡。
早在82年的时候,他就被列为港岛十大通缉犯之一了。
因为每次都计划周密,出其不意,再加上只用信得过的同乡,几年下来也没有出过事。
这几个月世人都知道旺角被打成了清一色,格局稳定,群星的人又极度排外,外人没办法插手进来。
所以大东就将据点搬到了这边,以免江湖中人找他麻烦。
今天他也没想到只是带刚从老家来的朋友吃个麦丹劳,还能遇到在旺角手眼通天的耀哥。
对于出身倪家,自立门户,打下整个旺角,敢于和洪兴正面掰手腕的林耀他可不陌生。
知道这人是他们惹不起的。
“耀哥,哪个耀哥啊?”
生鸡回到大东那桌,还没搞明白林耀的身份。
“旺角有几个耀哥?”
大东没好气的回了一句。
“生鸡,你天天吵着要去见耀哥,说港岛出了这样的狠角色一定得见见,现在你见到真佛了怎么还认不出来了?”
一胖一瘦中的小胖子开口道。
“肥姑,你就不要笑我了。”
“我是叶公好龙,嘴上说说而已,你真以为我敢去找耀哥喝酒啊。”
生鸡自顾自的傻笑着。
尬笑了一会,又忍不住抬头看向林耀,半信半疑的问道:“你真是耀哥,旺角皇帝林耀?”
“怎么,不太像吗?”
“别的地方不好说,旺角应该没人敢冒充我吧。”
林耀和生鸡他们那桌离的很近,麦丹劳嘛,桌子与桌子之间隔不了多少距离,从这桌到那桌恐怕都没有三步路。
一听这话,生鸡笑着拍了下自己的大腿,乐道:“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耀哥你不知道,你是我,不,是我们这群人的偶像,我们可崇拜你了。
这几年老家那边没少过来人,像你这么风生水起的一个都没有。
我们村的一些小青年啊,一个个都嚷着要来港岛,说要做第二个耀哥你呢。”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生鸡眼中的崇拜之色难以掩盖,除非他是百变影帝,不然这种发自内心的目光是演不出来的,他是真的很崇拜林耀。
对于他的赞美林耀还能克制,因为这种话他听得多了。
聂蕾蕾不同,她一直生活在内地,对林耀的事业只是道听途说。
眼见一个在麦丹劳内碰到的陌生人,都对自己男朋友如此崇拜,聂蕾蕾也是与有荣焉,心里充满了自豪感。
林耀一直在留意聂蕾蕾的态度。
看到她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也乐得跟生鸡他们寒暄几句,问道:“看你们是刚来港岛啊,准备在这边做些什么生意?”
“我们...”
“小买卖,不值一提。”
生鸡下意识的想要卖弄几句。
话在嘴边,大东就打断了他的话,含糊道:“一些蝇头小利的买卖,不太上得来台面。”
林耀知道大东他们的来历,也知道他们准备在港岛干大买卖,不要本钱,一把几百万的那种。
但是大东他们不知道,关于这次行动他们是严格保密的,生怕生鸡脑子一抽就给秃噜出去。
他们和林耀又不熟,谁知道听了他们的大买卖后林耀会怎么想。
这里是旺角,是林耀的地盘。
万一事成后来个黑吃黑,他们就哭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