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代表的也会是国家行政的执行力能否贯彻到每一寸土地。
秦公命国内颁布《秦法》,要求全国上下,不论村镇,任何地方都要统一实行。
而地方官员制定的那些条令如果与秦法的内容互相产生冲突,导致让国民不知道遵守哪个条令时。必须上奏秦公,任何地方不得在未经秦公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制定条令,不得越轨侵占民众任何权益。
这就是一个完整的行政体系和其他自治村镇的不同之处。
其他地方,哪怕是你要在那儿做生意,有的镇长可能会让你纳一成税赋,有的镇长是两成税赋,这些规矩都由他们制定。
但是,当一个完整的体系用法律普治天下后,如果该法要求全国上下都纳一成税赋,那么,有的地方官员出于贪心,想要两三成的税赋,这就是触犯国法。或是有的地方规定官员有特权,而秦法规定官员没有特权的,更不能用他们在地方的力量仗势胡为。
开天辟地见苍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