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3 / 7)

所以五色人等,来往不绝,日夜喧闹,门庭若市。

胡同之内,只要不挂“此系民宅”牌子,不管有没有“某某书寓”的标志,挨门挨户通行无阻。

地方上的流氓、光棍、兵痞、二流子,时常寻衅生事。

稍不如意,便拳打脚踢,或因醉酒打架斗殴,日必数起。

可怜妓/女、娈/童们挨打受气之余,仍不得不饮泣忍痛,装陪笑脸,以免跑了顾主,而受老板的拷打。

三等妓院:

已经接近或干脆建立在城外,从这一档起,妓/院的字号就寒碜多了,叫室、叫班、叫店,甚至叫下处。妓/女大部分是半老徐娘,在二等妓院染有严重性/病,减价转卖而来。

脸色铅青,颈腭肿大,四肢发热,声音破哑。

一部分是廉价死契买来的外县农家妇女。亦无不染有梅/毒,且多在二期阶段。

但在老板种种的体罚下,不得不面涂厚粉,以浓妆遮掩,挣扎接客,苟活人间。

这里不上盘子,日夜均可性/交。

收费则更为便宜。

嫖/客多为车夫、小商贩、无业无家的流浪汉,或由外地初来被人引诱或因好奇涉足的商人。

门前没有标识,日夜挂白纸所糊的灯笼一盏,出入由其下经过,因而俗称为“钻/灯笼/底”。

游人入门,一被妓/女发现,即群起包围,你拉我扯,争夺顾客。

往往在厮闹不可开交之际,掏取钱物,或脱去衣帽,以至解掉腰带,扔于屋内,使你不能不住局拉铺。

然春风一度,不染梅/毒,即得淋/疾,可以说无一幸免。

四等及以下(不入流)妓/院:

四等在城外荒郊一带,官道两旁,放在现代算是“城乡结合部”(城市与乡村的过渡地带)。

五等妓院在从官道分流出的荒道小径一带。

这些妓女均已接近梅/毒三期(三期为晚期,虽然梅/毒不会直接导致人死亡,但会诱使人滋生各种并发症和器官衰竭,同样威胁生命)。

几乎给钱就卖。

住房多系茅草低屋,或高粱秆搭成的庵子。

夏日蝇类纷集,冬日亦腥臭不堪,妓/女颈部多有凛病,面部青紫,接近腐烂。

终因过于可怕,游人视为畏途,渐渐自然淘汰。

官府视为收入的,只有前列的三等。

……

天闷热极了。

灼热的暑气,哪怕黑夜也不曾消减多少。尤其是在茅屋逼仄的室内,什么东西腐烂后散发的恶臭,混杂着屎尿的气息。

经过高温的加热,变成了一种不管是在嗅觉感知、还是精神层面上,都更加让人嫌恶的味道。

在这又热又黑的晚上,一个面相丑陋怪异、勉强能通过长发辨认出是人的怪物,跛着脚走了进来,靠近两步,他默默注视向屋内垫在地上,姑且能称之为“床”的薄薄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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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这人沙哑的喊道:“你睡了吗,我挖了一些野菜回来。”

垫子上,一团黑影蠕动了一下,这才发现是一个人躺在上面,艰难的旋转浑浊的眼球,默默的盯着来人几息,“不用管我,我不饿,你吃吧。”

“要是不饿,就早该睡着了。”站着的人蹲了下来,随着靠近黑影,恶臭的气味更浓郁了。

这个躺在草垫上的女人,就是屋内气味的源头。

相比起走进屋内的怪人,这个女人身上的病变更加可怕,她已经放弃了穿衣服,肋骨清晰可辨的身体上、浑身没有一块好皮。

全是流脓的创面。有一些是腐烂伤口,有一些是被抠挠出来的,上面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