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世一边在盆子里接满水,胡乱的倒了点洗衣粉,接着用手开始放肆的揉搓起来。
不就是洗个衣服,真以为什么难事能难倒他霹雳无敌小金刚?
一边洗衣服一边冷笑着问,“我就纳了闷了,你好歹一个一线电竞选手,怎么就过得那么磕碜人呢?”
一件不到一百块的衬衫,脏了破了也不扔。
还得洗干净缝缝补补继续穿。
厌世都以为自己来到了八十年代的农村。
清流就是那地主家不受宠的小儿子,过着穷苦悲伤的日子。
清流低眸,漫不经心的扫他一眼,“磕碜?”
厌世不说话了。
毕竟想象中不受宠的儿子,如今过得挺潇洒的,窝在沙发上追剧,
穷苦悲伤的只有他一个人。
这人简直是神经病。
厌世一边骂一边老老实实的把衣服给洗好晾了起来。
“成了吧?老子可以走了吧?”
厌世骂骂咧咧的从地上站起来,为了洗这个破衬衫,他蹲在地上脚都麻了。
什么破料子,可乐沾上去半天都洗不掉。
清流看了眼他,慢悠悠的说道,
“急什么?来坐这看会儿电视不急。”
厌世看了眼电视上正播放的电视,名为回村的诱惑第七部。
谢谢,实在有被惊艳到。
厌世拖着自己腿脚发麻的残破身躯,以龟速从卫生间里出来。
有些试探的问,
“你该不会是真的打算,等衣服干了让我缝扣子?”
清流偏头,黑沉沉的眸子泛着清亮的光泽,一瞬不瞬的盯着他,
“不然呢?”
厌世腿下意识的一软,膝盖上本来就蹲久了正麻着,差点给他跪下了。
清流看了他一眼,嗓音带笑的说道,“行这么大礼大可不必。”
倒是伸手把沙发上的靠背拿过来给他腾地方让他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