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炎风灵靴(1 / 3)

剑动山河 开荒 2424 字 2个月前

那是一双火红色的兽皮靴,周围隐有火热微风旋动,

离尘宗的规矩,门内弟子较技比武,一律不得借用任何灵器丹药之力。而各处离尘学馆,虽只是属于离尘宗的下属的产业,然而小比时的规则,也都与本山等同,

庄同自然是不敢当着监督使的面明知故犯,坏了宗门规矩。然而他脚下的这双匹靴,却比普通的灵器,还要更加可怕,

那应是以两张完整的‘炎风貂皮’制作而成。乃是上佳的炼器材料,往往一完成就是至少有八重法禁的灵器。又因其赤红的毛色,被世家诸多贵妇人追捧,价值千金,比之北堂婉儿给他的血元丹还要贵些,

然而庄同的这双靴子,并未经任何的炼制,却几乎完整的保存着炎风貂生前拥有的御风抗火之能。更左右对称,两张兽皮浑融一体,能彼此增益,

不是灵器,却比之普通的四重法禁的灵器,还要强胜几分!

这就是庄同的底牌?材料是糟蹋了,不过也避过了离尘宗不准使用灵器的规矩。

也怪不得他如此自信,认为可将他拉下首席。有了这双几乎等同灵器的靴子,庄同的实力,已经等同于练气一重楼的修士。只是这双鞋,就可使庄同的狂风焰绝腿法,威力激增近倍!

几日前的他,确实是无可奈何,胜机渺茫。

不过也只是几日之前——

虽是如此,庄无道心下仍是忍不住暗叹,这庄同一家,还真不是一般的有钱。仅仅这双一模一样的貂皮,请名匠制作的工费,就至少挥霍了四百两黄金!让人羡慕嫉妒恨!

他在市井间厮混了十几年,已经算是有些城府了,这时却仍是忍不住出言讥讽:“你这双鞋子,还真是不错!为了这曲曲一个首席之位如此败家,这可值得?之前的那些手段也就罢了,如今更要借用外力,就这么没自信?”

“是很不错!单是城南的薛大师出手,就整整花费二百两黄金,说是为我缝制这双皮靴,比炼制一件八重法禁的灵器还难!“

庄同的神情坦然,毫无半分的羞愧,语声沉凝道:“这首席弟子之位,师弟我是势在必得!有言道雄狮搏兔,亦毕尽全力,又何况对手是师兄你这头疯虎?这一战,我实容不得有半点意外。再说小比之后,这双炎风靴也仍可练成灵器,怎能算是浪费?你庄无道习武只是为出人头地,我庄同拜入离尘学馆,则是为日后能庇护我族。所以在你眼里,这是挥霍钱财,在我看来,却是物有所值!其中的道理,非你这个市井无赖能知,是谓燕雀岂知雕鹗之志!”

庄无道一阵无言,好嘛!这是自取其辱了,刚才自己就不该问。

他也心知,庄家倾力支持庄同,谋离尘真传弟子之位,是为日后能托庇于离尘宗羽翼之下。然而无论庄同有什么样的苦衷,也不该对马原下那等样的狠手。在他眼里,这已是不可原谅!

见庄无道默默无声,庄同又一声冷笑:“师兄这次若肯主动认输,我可容你体面退出场外。这三年间一应之事,我也不与你计较。否则拳脚无眼,稍后若是师兄出了什么意外,可就怪不得我——”

话音未落,庄无道就已是摇头道:“认输?师弟,你既知我有疯虎之名,就该知我性情才是,觉得可能么?”

这家伙被他生生压了三年,只能屈居次席,看来积累了不小的怨气。

“说来也是!无道师兄的性情,一向勇悍!”

庄同一捏拳,浑身关节顿时如炒豆般的爆响。“师弟我性格急躁,早已迫不及待。此时你我都是未经损耗,气力盈满。这一战,不如提前开始如何?”

庄无道闻言大笑:“提前就提前,有何不可?”

身后的轻云剑,这时忽又一股热力入体。云儿的声音,也随之传入他的脑海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