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设备(2 / 3)

筑。

距离营门老远,就听见兵士喊道:“是谁?站住。”

“智贤君。”黄宣没有和这些士兵纠缠的意思,立刻报出了大名,再看只有他和典韦两个人,门卒迟疑的打开了角门。

战国并不是个善良的时代,路上有强盗,山上有野兽,丛林里还有逃兵『乱』民,所以无论是文官武将,出门带上百来个随从是理所应当,而且司空见惯的事情。

君是这个时代最高的爵位,所谓智贤君,就是带上一队千人骑兵也不足为奇,那两个门卒没有直接报警杀人,也是“智贤君”本身太过奇怪了。

看看那角门,黄宣无奈的走了过去。按理说,他应该是有印信在手,但其却始终未去向赵王领取,若是别人送过来的话,又不合规矩,故而就这般拖了下来。这两个士兵也是和他一般的年纪,眼睛一瞟典韦,就赶紧回过头,怀里抓着矛道:“你,你是谁。”

这已经算是有些语无伦次了。但两个人却把大门堵了起来。

黄宣摆手道:“你们放我进去,然后再找赵喜来见我。”

两个人连赵喜的营门开在哪里都不知道,互看了一眼,均觉的不知所措。黄宣也明白他们的想法,干脆对尼克道:“叫赵喜来接我,你刚才也不记得提醒我。”

“我又不知道你的想法。”尼克振振有词。

通知了赵喜,黄宣也不着急,靠着营门道:“行了,我就在这里等人吧,你们两个干自己的事情去。”

两个小兵战战兢兢的守在黄宣面前,眼神却聚焦在典韦身上,后者双臂环抱与胸,被两人盯的烦了,突然一咧嘴“唬”的一声,两人立刻吓的后退。

典韦就哈哈大笑起来。

黄宣也不管他们,没等两个小兵持矛突刺,指指身后的烟尘,笑道:“赵喜来了,你们站一边去吧。”

来的却不仅是赵喜,还有李牧与田单。

这一次对匈奴立脱单于的胜利,不仅让黄宣惊喜,也让李牧有种莫名的情绪。

他在边疆已然度过了15年春秋,在其生命中的四分之一时间里,赵国面对匈奴,都是以守代攻,不仅因为匈奴马队来去如风,更重要的是,在正面战场上,快速突进的骑兵部队远不是同样数量的步兵团所能抵御的。

在战国的士兵序列中,步兵分为两种,士和徒。士者就是带甲,古书上说到春秋某国,常道:“车千乘,带甲过万”,所谓带甲或者士,其实就是车兵,不仅包括在战车上的三个人,而且包括随车甲士7人,一组10人。而“徒”,是随甲士出征的役夫,管后勤,“厮养”,“樵汲”,“炊家子”又或者“固守衣装”,专干杂货,地位很低。“卒”与徒相似,跟在兵车之后,给贵族甲士当跟班,有些像中世纪的骑士跟班,有时也叫“步卒”,他们应该经过了简单的训练,但也并不一定。

弓箭手和弩兵,原本是属于徒卒序列的,李牧的成功之道与将这些远程打击部队从低级序列中分隔出来也有一定的关系,由于赵国率先取消了兵车这一装备,故而甲士们的地位骤然降低,而地位上升的弓箭手,则成为了军队重要的组成部分。

李牧以厚重的方阵部队配属大量的弓箭手,能够对匈奴的“轻骑兵”造成相当的杀伤,但面对这个时代的中国人所能遇到的最大草原民族,赵国的战力并不具有优势。

然而,过去30天的战斗中,李牧却被生物炸弹的惊人威力所震惊了,匈奴们赖以成名的骑兵迂回战术好无用武之地,只要在后队配属一曲轻装掷弹兵,数万匈奴的突击也要被遏制,一次完整的掷弹攻击,甚至能杀伤数百名敌人。

这在以前,是李牧不敢想象的。

实际上,在火炮发明以前,骑兵的确是无可非议的陆军王者,黄宣不可避免的改变了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