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瑾的父亲是港湾人,母亲却是东南亚的一个十足的大美女,所以,他继承了父亲的深邃和浓密的头发,又继承了母亲的浓系颜值。
他身上穿着一个白色T恤,外边罩着一件映着红色夕阳的短衫,下身是一条沙滩裤,穿着实在是随意极了。
但是又别有一番散漫自在的帅气。
起来,就是自由的人。
随瑾的相貌显得很年轻,又酷又健康。
南宫遥在他胳膊上拍了一下,“啧啧,起来瘦,这一抱都是肌肉啊,回去脱衣服。”
“不合适吧,我们两个男人。”随瑾垂眸,用食指摸了摸鼻梁,神色尴尬,“要是妹妹来,我还是欢迎的,至于你……不行。”
他就,眼神还嫌弃的上下打量了一番南宫遥。
南宫遥一僵,“我就是跟你比比,你想啥呢?我可是直男,直男好吗?”
随瑾轻轻咳嗽了一声,“我这人就招直男。”
“这两天在这儿等你们,这一待久了,遇到真直男还真是没多少。”
“晚饭去海滩上逛一圈,要我联系方式的男的比女的还多的多啊。”
林墨满脸的八卦神色,不知道七哥在这里遭遇了什么,不过他这颜值,招惹人喜欢也是正常的。
“喂,别光站着,走,咱们吃饭去。”随瑾着,有力的胳膊一把就捞起了林墨的行李,“墨墨,咱们可是好久不见面了,今晚不醉不归。”
“现在你哥我的酒量,已经是千杯不倒了,给你开开眼。”
林墨被他推着肩膀走路,嘀咕,“可是我酒量一杯就倒,你还是放过我吧,跟三哥喝去,他酒量应该不错。”
“不过,你是从哪里练的酒量?你们的工作,需要这么锻炼酒量么?”
随瑾:“我不是工作,就是好,每天都习惯性喝两杯,这酒量自然就上去咯。”
“那你的尾还好?”
“挺好,铁胃一个,就是体质好,先天的。”随瑾散漫的着,“我那个死鬼爹,认了我之后,经常喝酒,最后也是自然死亡,跟胃没关系。”
林墨听到随瑾提起来自己的父亲,沉默了一下,“那你妈妈呢?”
随瑾的妈妈,是因为钱,跟了随瑾爸爸那个有钱的港湾商人的,生下孩子之后就逃走了,把孩子也丢在了孤儿院里。
要不是随瑾爸爸有钱,能够一直找,他的身份或许永远都是一个普通的孤儿了。
“她早就改嫁了,叫我别去烦她,我也就没去,后来她得了癌症,快不行的时候又叫我去她,我也没去……她以为我是条狗,叫我来就来,叫我走就走啊?”
随瑾眼底是澄澈的清明,提起这样的事情,也没有半点悲伤,“她就是放不下她那个废物儿子,想要我帮衬着点儿呗,毕竟我那个死鬼爸别的没有,就是钱多的烧得慌……”
“我怎么可能搭理她?把钱给外人花我是有病吗?她以为我真是多渴望亲情呢,笑死我了,我在暗影里那么多年,早就不在乎了。”
“之所以认我那死鬼爸,是他答应给我一半的家业呢。”
随瑾在路边上拦了一个出租车,叼了一根烟,散漫地吐了口烟雾,眯着有浓密睫毛的眼睛,“到底我都没跟他姓,估计他死的这么快,也有被我气到的成分吧。”
林墨拍了拍随瑾的手,“哥,没事,都过去了。”
随瑾着南宫遥把行李箱放进了后备箱,弯腰搂着林墨白嫩嫩的肩膀,另一只手在她脸上不客气的拧了一下,嫌弃,“我可不像是你啊,笨蛋,我从来不会为了不值得的人难过。”
“而你呢?为了所谓的家人要死要活的,你太丢人了。”
“你谁要死要活呢?”林墨一下子脸红耳赤,南宫遥疑惑地过来,她又强装镇定。
可是脚上却不客气的在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