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谨墨哭笑不得,“什么呢,别咒自己,我对掌握你的生死没兴。”
顾淮西不以为意道:“没咒自己,的都是事实。幸好我们当中有个学医的,而你又医术高明。”
当初他们几个人当中,只有陆谨墨对学医感兴。
陆家也是江州的豪门,有权有势,虽然都不沈暮霆所在的沈家,但那时候他们也就十几岁,沈家当时的准继承人是沈时宴,沈暮霆压根就没想到自己有一点会成为沈家家主,不过他对商科感兴,从十几岁起就表现出了异于常人的才能。
而陆谨墨对继承家业没有兴,立志学医。
他们都觉得学医太苦,太枯燥。
不是有句话的,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他们倒是想劝陆谨墨不要学医,但没劝住。
陆谨墨喜欢医学,勤于钻研,又有天赋,在医学和治病救人这件事上,都取得了傲人的成绩。
现在想来,他们也庆幸有这样一位靠得住的神医朋友。
顾淮西跟黎漫了当初许谨墨想学医他们还劝他别学,学医台苦了,虽然赚钱也能赚钱,但他有家底,有资源,没必要吃学医的这个苦去赚钱。
“后来我们见谨墨去战区,帮助当地的平民百姓病治疗,才知道是我们太俗了,他是真的喜欢医学,医者仁心。”顾淮西。
陆谨墨听着他这番严肃,一本正经的话,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行了,你们就别拿我打了,大家只是职业不同罢了,我也没你的那么高尚。”
大家都勾了勾唇,病房里凝重的气氛稍缓。
大家的注意力又转移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关宁宁的身上。
黎漫到了关宁宁右手上戴的戒指,刚才徐景安握着她的手,她才没到,这会儿到了她戴着的戒指。
很简约的款式,日常佩戴也不会过于醒目或者碍事。
的出是徐景安花了心思的。
黎漫心里顿时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老天爷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一个努力生活的人,难道真的是麻绳专挑细处断,磨难专找苦命人?
徐景安顺着黎漫的视线,也向关宁宁手上戴着的戒指,沉声道:“她过去遭了很多罪,吃了很多苦,很多都是因为我,都是我给她带来的,我有时候就在想,自己是不是会给她带来不幸。”
黎漫道:“别这么,她最快乐最幸福的时候也是你给她带来的。”
徐景安没什么。
他给她带来的那点幸福和快乐,跟她经历的苦难比根本就不值一提,完全可以是玻璃渣子里找糖吃。
时间一天天过去,徐景安的心情也跟着起起伏伏。
一方面他希望时间赶紧过去,这样关宁宁就到了度过危险期的时候,可他又矛盾的害怕到那一天,怕关宁宁到时候还没醒过来,那么,如果这样的话,等待她的就是她成为植物人。
植物人醒过来的案例是有的,但毕竟是少数,有太多的未知。
然而不管徐景安心情如何复杂,时间还是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到了第三天,徐景安今天更是寸步不离地守着她,絮絮叨叨地跟她了很多话,仿佛要把这辈子的话都完。
陆谨墨在自己的办公室,他今天还没去关宁宁的病房查房,等下要过去。
今天就要知道结果了,她醒过来,或者醒不过来,成为植物人,就今天了。
到目前为止,关宁宁仍然没有醒过来的迹象,他们已经把能做的都做了。
陆谨墨去关宁宁病房的时候,徐景安也在,他这几天除了上厕所和吃饭,其他时间基本都是在寸步不离地守着关宁宁。
徐景安依旧握着关宁宁戴着戒指的手,戒指硌得他的掌心疼,但他仍旧保持着那个姿势,仿佛感觉不到疼似的。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样能让他保持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