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苦情史(2 / 3)

,十三万银元,要依女儿,何不杀死她呢?”

叶昭就笑,这案子都传到朝鲜了?知道她听的只是凤毛麟角,对案情并不是完全了解。踱着步,琢磨了一会儿,说道:“这可不是什么重典,这么跟你说吧,如果是同样的案子,涉案企业资产为一万银元、几百银元,可能最后判处的抚慰金均是几百银元,当然,我是举例子啊,准确的数额不见得是这个数字。但是呢,企业越大,就会出现惩罚性判罚。为什么呢?因为财雄势大的企业,社会占有资源便多,这是不可避免的,一个弱势女子来起诉它,可以想象其困难,大企业可以影响行政、雇佣知名讼师、甚至收买证人,无权无势的一个弱女子,会告倒它吗?诬告的话,我相信百分百不会成功,而就算确有其事,确实是受害者,十个里能有一个胜诉就不错了,败诉的话,还要承担反过来被告诽谤的风险,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和大企业周旋,可这十个里唯一的幸运儿,好吧,胜诉了,结果呢?大企业被判罚几百银元,你说说,大企业、权力者,为什么要怕你这个法律?为什么要遵守你这个法律?”

“所以,就要出现惩罚性的判罚,令大企业同样承担高额的犯罪成本,这样,就算十个受害者里仅仅有一个能打赢官司,可对于大企业和权力者,都会是一种巨大的震慑,这就是我国之法律精神了!”

金妃似懂非懂,隐隐有些明白,默默的点头。

红娘却是微微一笑,看着叶昭,这个当年自己眼里的小色狼,有时候,自己都挺崇拜他的。若干年后,当帝国公民回首,大皇帝在开国初便用砍皇室资产一刀的作法,为帝国法律精神奠基,这又是何等的气魄?

叶昭这时候挥挥手,笑道:“换装,咱去听这白牡丹本人唱歌,可比这怪机器好听多了。”又对红娘道:“再约上大哥和大嫂,哈哈。”

红娘无奈的道:“我就不去了。”哥哥找了个鬼妹,若不是莎娃珠玉在前,红娘可说什么也不会答应,可见哥哥也心虚的很,在她面前极为不自然,她若去了,未免辜负相公一番成全之意。

叶昭想了想,微微点头,说:“那也好,红娘,这事儿你可不许反对。”

……

苏老大和罗斯小姐住在新城玛利亚大酒店,五层的红色建筑,到了晚上彩灯闪耀,好像一座东方的小宫殿。

金妃换了一袭淡绿绣花绸衫绸裤,步步生香的石榴绣花鞋,蛾颦翠眉,且妖且丽,风姿绰约。

来到三零二房外,便听里面传来争吵声,叶昭微愕,有便装侍卫上前叩门。

好一会儿,门才被打开,开门者是一位金发碧眼的欧洲女孩,生得倒也甜美,只是脸上有泪痕,见到门外一大群人,问道:“你们,是,什么人?”很生硬的中原话。

屋内,已经可以见到正在咆哮的白人老头,大概五十多岁,涨红的脸上满是怒气。

苏老大坐在西洋长沙发上,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也不知道能不能听懂老头带着俚语的英文。

一见便知道这是大舅哥未来的老丈人,叶昭笑着走进去,罗斯小姐想拦,却被一名女侍卫很巧妙的送到了一旁,令她不知不觉远离叶昭而又感觉不到被冒犯。

“是罗斯先生吧?”叶昭很久不说英文,感觉舌头都有些放不开了。

白人老头怒气冲冲的看着叶昭,说:“你是什么人?”

叶昭笑道:“我是苏先生的弟弟,苏先生是我妻子的哥哥,罗斯先生,您先别生气,我这位苏大哥不大会说话,可人是很忠厚的,不然,您也找不到这里不是?”叶昭一见便知道定是苏老大给白人老头留了信或是通过某种途径通知他,老头才能找上门来。

罗斯老先生哼了一声,说:“他有勇气不通知我吗?拐带人口,回到墨尔本,我送他进班房!”

“父亲,我说了不是他拐带我。”罗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