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果然是金属的克星,要么啃噬,要么腐蚀,要么放毒……,一旦被劈开,每只又能重生五到十只。
莽汉轮流尝试其他刀法,当施展“狂魔泼墨刀”时,竟有意外惊喜,噬金蚁居然能化为墨汁,与敌人或兵刃接触时,又重新变作蚂蚁。
为了收放自如,需要将噬金蚁炼入战刀之中,莽汉有些犯难。
“不能放入冷月,若宝刀受损,可就得不偿失。而且,噬金蚁多半会成为小泥巴的零食。至于魂沁和血霸等,我也不愿意,而木扬是木属性,无法融入噬金蚁。”
他想起洪景国师的纳戒中,有一柄乌黑的“莫桑”刀,刃口并不锋利,但材质奇特,极为沉重,很适合力量型刀法。
他将黑蚁炼入莫桑,让这柄朴实无华的单刀变得更为粗糙,正心满意足,忽又闪过一个念头:
“庞越的开山大斧被小泥巴说成极中极宝物,化为粒子后,已融入我的血肉,如果用它来祭炼噬金蚁,会不会与众不同?”
金梓鸣兴奋起来,他舍不得多用,仅以少量精血祭炼出八十一只金色蚂蚁。
金蚁在两次被斩后,能分别生出三只和一只更小的蚂蚁,它比黑蚁凶残太多,简直锐不可当。
金蚁与莽汉血肉相连,无需多少魂力,便可轻松操控,而且不用炼入刀中,平时可直接在血液中温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