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婚礼前夕(3 / 4)

这种千磅级的绞盘弩威力大致在前世的腰张弩、蹶张弩与绞车弩之间,而后三种弩的极限射程在三百步到七百步之间。

唐制一步五尺,即一点五一四米,三百步,就是四百五十二点四米,最远的七百步,也就是一千零五十九米,那得是床弩级别的巨弩才能创造出来的奇迹。

不管怎么说,弩的使用要求比弓手就小了很多,准确度高就行,成军的速度也能快上许多。

“狄肯负责找一些靠谱的木匠来,去找科本学士,商量如何造出低成本、威力大,且适合单人携带的大弩来,另外,床弩也要改进,威力越大越好,以后的战争中用得着。”

亚瑟冲着一旁的狄肯下令道。

但塔利继承人显然有自己的想法。

“陛下,我能不能跟着巴隆·史文的军队,去一趟绝境长城,我想去看看我哥哥山姆威尔。”狄肯没有拒绝国王的命令,但提出了另外的要求。

亚瑟一世愣了下,点头同意了,“多么让人感慨的兄弟情谊,就在我婚礼以后吧。至于负责找工匠改良弩的事,让崔斯坦·莱格伯爵负责。”

被叫到的柳木城领主当场答应。

国王想了会儿,忽然道:“对了,狄肯,我有重要任务交给你。”

若他北上去见胖子山姆,那必能接触到冬之号角。

传言中,这个号角能吹毁绝境长城的魔法,并使之坍塌。

虽然冬之号角并没有实践过,但绝境长城也禁不起一次试验,所以这个号角必须掌握在活人的手里。

亚瑟觉得这次应该是最合适收回冬之号角的机会。

他示意狄肯将耳朵靠过来,然后低声道:“你哥哥手里有一支号角,你负责要过来,然后带回来给我。”

山姆威尔非常和善,亲弟弟前去看他,他应该会送一个礼物。

狄肯满脸不解,但还是应承下来。

为了让他有动力这件要事,亚瑟还上了一道保险。

“你将冬之号角带回来,我就把空寂女士赏给你。”

自蓝道·塔利伯爵与离家出走一年多的儿子重逢后,他家瓦雷利亚钢剑“碎心”就被法务大臣收了回去。

而狄肯一直想配着一把瓦钢剑,如今自然心里觉得不得劲。

至于亚瑟自己,在攻下西境与凯岩城后,史塔克家族的族剑“寒冰”会到他的手里。

珊莎王后还不知道布兰与瑞肯存活的消息,北境大部尚在波顿家及其附庸势力的手里,所以亚瑟也就没有明说。

因此史塔克王后应该不会反对丈夫继承艾德公爵的这柄佩剑。

空寂女士比手半剑更加细长,亚瑟使用的不舒服,还是双手大剑“寒冰”更适合他。

狄肯一听,顿时眼睛里有了光。

“我一定不负陛下所托。”

射箭比赛已经进行到了下午,冠军是一位河湾小家族的次子,名为丹剌·佛索威,来自绿苹果家族。

他的成绩,连安盖都啧啧称赞。

在国王询问他是否想加入王族卫队后,丹剌立即同意。

于是亚瑟将传言中的龙皮手套赐给了他。

“这是奥杜因的蜕皮做的,整个世界都找不出几双来,现在我送给你,当做射箭比赛冠军的礼物。”国王如是道。

一旁侍奉的波德瑞克将已经准备好的托盘捧到了丹剌·佛索威面前,后者激动的拿起龙皮手套就吻。

这可是巨龙身上的东西唉!

周围一群年轻人也非常眼热,要不是国王与王公廷臣没有走远,他们当场就能挤到丹剌身边摸一摸巨龙的皮肤。

路上,跟着国王回议事厅的伊尼斯侯爵谄媚道:“陛下,龙皮手套还有多的吗,能不能赏我一双。”

亚瑟好笑地回头瞥了他一眼,“这还能有多的?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