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衣食住行样样都不能缺,所以玉阆城的各种行市非常繁荣。
进了城池,来自罔两山的风貌扑面而来。一行全都是初次到此的外来者无不仔细观察。
第一印象,汤昭发现这地方染料生意应该很好做。
因为街上人虽然不多,但来往穿梭的行人,无论男女,大多穿的花花绿绿的,颜色之鲜艳,令人咋舌。有些有年纪不小、五大三粗的大汉,穿的依旧鲜艳无比,哪怕大红大绿也能穿得上身。一眼扫过去,仿佛看到了春日花园,五彩缤纷。
汤昭想起了自己看的资料:罔两山常年笼罩在阴影里,光线很不好,也不长花草,连珍珠宝石也失去颜色,即使是庄园主的生活再豪奢依旧单调缺乏颜色,因此一旦出了山便加倍穿着鲜艳衣裳、佩戴闪亮的珠宝来补偿。
不但人,连那些房屋墙壁也是能刷漆就刷漆,能装饰就装饰,繁复艳丽不厌其烦,在稍有品位的人看来都已经接近艳俗了,但在这里却是一种专属于贵族的放纵的快乐。
这些风土汤昭之前看资料就已经知道了,但亲眼看到和阅读文字描述还是两回事。因此他格外认真观察,注意细节,与自己所知默默对照,同时要假装熟视无睹的样子,毕竟他的人设可是本地人士。
在街上,即使汤昭刚来此处,也能分辨出谁是外来客,谁是罔两山下来的。除了衣服色彩之外,还有本地人白头发比例非常高。而那些看起来非常富贵的客人,如果是本地人,身边都跟着剑奴。
剑奴也非常好分辨,除了头发各色各样的,走路的姿势也非常独特,一步一拖,如同僵尸。这种姿势是上过罔两山的剑奴才会有的,刚刚被贩卖来的奴隶哪怕再虚弱也不会这么走路。
看到那随处可见的、怪异的、违反常理的走路姿势,一行人多多少少心里都有些不舒服。
汤昭细细分辨,城里的外来人并不少,又分为几种。一部分衣着富贵,气派不凡,那是真正的贵客,是来参加深影会的,甚至可能是罔两山的特邀嘉宾。但他们多半遮遮掩掩,坐在车里,或者带着帷帽遮住脸面,显然公然与罔两山勾连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如果被熟人认出来,揭破了那层窗户纸,彼此都难免尴尬。
另一些则是商人,所谓的奴隶贩子。也不是人人都如鲍人伍一般肥头大耳,但有些气质还是共通的。看得多了,即使不如迟明镜一样能“闻”出人贩子的味道,猜也能猜出八九。
还有一些人,那一看就是不法分子,长得不是凶神恶煞,就是贼眉鼠眼,一看就是在城里躲事的。但凭他再凶,在城里也乖巧如羊,断不敢闹事。
“喂,商人走这边——”
汤昭转头,就看见在自己一行后面进城的一队商户被两个穿着紫红色衣服的大汉往旁边引去:“看到那插着彩旗的客栈了么?那是给你们这些人住的,包你们安全。我劝你们这种绵羊一样的凡人不要胡乱找地方睡觉,也不要听信外人的言语,不然进了黑店,再想囫囵出来就难了。快去快去。”
汤昭心想:好家伙,此地连奴隶贩子都成了绵羊了?这些迎宾导引的比我们当初组织铸剑会迎客可横多了,一点儿服务意识也没有啊?
不愧是罔两山,哪怕是深影会也是别人求着罔两山,也不是罔两山求着外人。
不过倒没有人来指点汤昭一行,大概是汤昭的白头发很有标志性,虽然穿的朴素也像自己人。汤昭琢磨他一会儿大概也得换上红配绿了。
“少爷,我们到了。”队伍行到了一处商铺前停了下来。
“长发染坊。”郑昀从车里冒出头来,抬头打量一番,道:“我们家的买卖不是很兴隆嘛。”
确实,这间铺面三间门脸,挑着幌子,要说如何简陋倒不至于,但总归在街上不算出奇。大白天关着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