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当庭宣判十两(3 / 3)

来认定的税金,改为十两,限令即日缴纳。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双方如果不满,可以继续向本府或上级都城前去申请二审。

那么下面,本官宣布,本案结案。”

然后郑元凯对着一旁的书办道:“制作判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