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略一思忖,说道:“你告诉它们,谁能找到我要的人,我管它们一个月的饭,一天三顿,保证顿顿有肉……”
王都。
北城区。
一片堆满垃圾和杂物巨大空地上,不时传来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这里是王都百姓堆放生活垃圾的地方,此地远离百姓生活区域,臭气熏天,没有人愿意接近,但却是流浪狗的天堂。
它们平日里就在这里寻找食物,勉强不被饿死。
垃圾堆的食物是有限的,根本不够所有狗分,每天都会有因为食物打架的事情出现,不过今天,几十只流浪狗却没有时间打架,而是围着一只黄色土狗,口水直流。
“你说的是真的?”
“找到了那个人,就管一个月的饭,每天三顿,还顿顿都有肉?”
“你要是敢骗我们,我们咬死你!”
……
大黄面对嘈杂的狗群,稳稳的蹲在地上,狗脸满是骄傲的表情,问道:“你们看看我,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
众狗看了看大黄,然后纷纷惊呼出声。
“好像更壮了!”
“毛色也更亮了。”
“比以前胖了很多!”
“你这段时间,是不是吃了很多好的?”
大黄居高临下的俯视众狗,说道:“肃静,肃静,我现在和你们不一样,我是有主人的人,我在这里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找到这件衣服的主人,接下来的一个月,你们每一顿都能吃肉,再也不会饿肚子。”
众狗的狗眼中流露出渴望,但都没有行动,而是用畏惧的目光看着最前方的一只黑狗。
此狗的体型,比其他狗大了整整一圈,是这里众狗的头领,平日里有吃的,也是头领先享受,它不点头,没有狗敢行动。
那只黑狗一边围绕着大黄转圈,一边说道:“你已经不属于这里了,离开这里,不要再回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作为狗群的首领,它感受到,大黄的出现,已经威胁到了它的统治。
曾经的大黄,也需要对头领卑躬屈膝,就算找到了吃的,也要先献给它,但今时不同往日,三日不见,当刮目看狗,更何况是一个多月。
此刻的它,早已非当日阿黄。
他的身体比这只黑狗更壮,一个跃起,就将它扑到在地,那黑狗想要反抗,但一只捡垃圾吃的流浪狗,又怎么会是天天吃肉的大黄的对手,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大黄爪下挣脱时,它就发出了几声哀鸣,谦卑的低下了狗头,以示臣服。
大黄将这黑狗压下身下,俯视众狗,大声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首领,谁赞同,谁反对?”
一声犬吠,众狗低头。
不多时,王都的各大街道,各条小巷,都出现了流浪狗的影子,他们用鼻子贴着地面,不停的嗅着什么,让看到这一幕的百姓极为惊奇……
梨花苑。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林秀在听彩衣唱歌,这次,她没有再让彩衣唱戏腔了,《十年》这首歌曲,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从彩衣口中唱出来,让林秀产生了一种时空交错的感觉。
如果她身上穿的不是古风的罗裙,而是旗袍或是T恤热裤,一定会更有感觉。
等到日后,林秀一定亲自设计几套现代服装,让她换着穿,彩衣这身段,不穿旗袍真是浪费了,到时候她穿着旗袍,唱着江南小调……
嗯,是初恋的感觉。
彩衣发现,林公子每次让她唱的曲目,虽然韵律都极好听,但却越来越偏门,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他自然知道林公子是不懂音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