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参差不齐,寻马翻过几个屋顶,就到了九街巷。九街巷几乎横贯法圣区,是一条长巷,里面多是富商人家和书院,巷子勉强可以行马车。因为富商多住独立的大院落,建筑和建筑之间分隔很开,高高低低,中间也隔着池塘,柳树,还有叉开去的各种弄堂,就没有横亘的屋顶相连。
寻马落到九街巷,天此时才大亮,阳光明媚,但偌大的一个巷子里,一个行人都没有。无数的杂物,垃圾,腐烂的尸体,横亘在路上。到处是苍蝇的嗡嗡声,倒是各家书院的招旗还在。
阳光下来,一半的巷子暗,一半的巷子亮。
寻马放慢了速度,他知道这里躺着的一堆一堆尸体里,有可能有还没死透的行尸。行尸攻击人的速度非常快,如果它忽然暴起,自己未必能阻挡。
他翻出刀来,尽量不靠近尸堆。忽然他听到一边的阴暗处,柱子后面有一声熟悉的尸嗝。
行尸体内腐烂,在一段时间内,会持续发出打嗝的声音。寻马翻动刀,让刀顺着手腕旋转,然后悄悄绕到行尸边上。行尸一下发现了他,在扑过来的瞬间,寻马手起刀落,把这具尸体的头砍掉一半。接着他并不停留,继续往前,很快就来到了藏书楼门口。
这是一幢非常巨大的建筑,大门洞开着,里面起码有十几具行尸,挤压藏书楼门口,因为门槛太高了,所以尸体都被到膝盖以上的门槛卡在楼外。楼有七八层高,所有的窗门都闭着,没有看到任何活人。
如果还有护卫活着,应该会在三楼或者四楼做一个哨位,这样四周如果有幸存者在晚上燃火,他们就能看见。如果行尸聚集,他们也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但是现在一个哨位都没有,而且窗门紧闭,可能只剩下女眷了。寻马心想,但他现在也没法进楼,只要超过两个以上的行尸,靠得比较近,那自己被咬的几率就非常大。
他回想起自己清山时候,在洞里被行尸近距离攻击,如果不是自己当时的刀快,现在应该也烂着了。那把刀几乎被咬得卷刃,后来花了很多钱才恢复。想着他爬到了藏书楼对面的屋顶上,拔掉箭头,对着每一层的窗户,各射了一箭。
结果,顶楼的窗户开了,一个少女探出头来张望,寻马轻声道:“苏荣小姐在么?在下原参宿骑兵寻马,知道小姐困在这里,特来带小姐去城外避难。”
“你是城南沈末沈公子家派来的么?”那少女问道。
“不是,我是参宿骑兵,不受雇于富商。”寻马心说,你该不是傻子,我都说了我是参宿骑兵。你听不懂人话么?
“那不行,我们小姐说了,除非城南沈末公子亲自来,或者沈末公子派的人来救,否则她不走。”那少女说,“而且你刚才那一箭正射在我小姐头上,把她发髻都射歪了,我小姐恼着呢。”
寻马楞了一下,有点怀疑自己有没有听错了,他努力回味了一下,问道:“你们几个人?”
“就我和小姐两人,我们的护卫家丁都在一楼,想来已经都死了。”
“你们就两个姑娘家,整个城里都是行尸,你们却要等一个沈末公子才肯走,你小姐怕是个猪脑子吧?”寻马说道。
那少女面色一变,呸了一口,就把窗户关上了。寻马心里觉得好笑,拔出箭来,拔掉箭头,连射了三箭,那窗户又开了,侍女捂着额头,轻声大骂:“你疯了!射到人眼睛怎么办?”
寻马道:“沈未公子是小姐的心上人么?”
少女道:“不是沈公子,难道是你不成,沈公子是城南的才子,你听过击节而歌不休这片文章么,就是沈公子写的?”
寻马读过几年书,他也知道沈末是谁,沈末是有名的才子,中州排名六名之内,而且家里是富商,哥哥也在皇城任职。没有想到,沈末竟然和苏荣有一腿。
“我知道沈公子在哪里。”寻马说道,“你家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