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判决(2 / 2)

精神损害,应给予被告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5000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经济赔偿301840元。二、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s市中级人民法院……”

宣判声中,葛毅听到法官支持己方的两项主张,还是忍不住失望,法官无法支持他拿回工作。但他也知道自己算是幸运的,遇到了一个愿意接受不同的法官,这个结果已经比最开始的一无所获要多太多了。

秦聿靠着椅子,双臂抱在胸前,似乎还有点不大满意,看不出是打赢官司的样子。

被告那边的脸色不大好,尤其是陈先生,脸拉得老长,面如锅底,被告律师情绪比较内敛,但抿紧的嘴角还是能看出他心情也不大好。

而旁听席中的人群对如此大金额的判决反应不一,有人面露惊讶、有人露出笑容,也有人皱起了眉头……

读完判决,姜芮书没有马上宣布闭庭,她看了看法庭里所有人的反应,“我认为社会的进步在于,我们的选择变得更多,我们开始重视自我,开始追求个性,开始见识到各种各样的不同,也开始学会逐步接受和尊重不一样。所以,我接受跟我一样的人,也尊重跟我不一样的人。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过怎样的生活,成为怎样的人,这应该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自由,我希望未来,我能看到更多这样的自由,也希望在座各位能够见证。”

法庭里一片寂静。

姜芮书微微一笑,转身走下审判席。

就在这时,突然有人鼓掌,接着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人……渐渐连成了片,热烈的掌声在法庭里响起来。

没有人说话,只有热烈的掌声。

她没有停留,法袍的衣角一闪而过,离开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