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站在原地任由着苏醒的手在他发间拨弄着,唇角勾起一抹淡笑,“我老了,你会嫌弃我吗?”
依稀记得以前他皱眉的时候,苏醒总是会努嘴说自己像个小老头子,可经由时间的摧残,内心的折磨过后,他的心确实在一点点变得老去。
倏然的,他觉得头皮一麻,苏醒将其中一根白头发拔下来,捏在手里打了个结,嘴里不知道念念叨叨些什么。
等到她拔掉这几根白头发后,像是完全什么人生大事一样,狠狠舒了一口气,“不嫌弃,陆先生在我心里,永远都是最英俊的男人!就算白发苍苍成了小老头,也还是这么好看。”
情话总是能轻而易举的勾动人的心弦,更别提还是从苏醒口中说出来的,就更显珍贵美好。
陆明琛不知道此刻自己是什么心情,只觉得眼眶有些湿润,等苏醒拔完白头发时,这才重新迈着脚步往前走。
却不知,她就这样将白头发拽在手心里,像是在呵护什么宝贝似的。
都说白发如霜,地老天荒,她要将陆先生的白发全都收集起来,如果她还能与他偕老到白头的话,就将俩人的白发缠绕起来,就当作他们爱情的见证。
“陆先生,就算仅有001的机会,我都会拼得一口气好好活着!你说过,让我别放弃你,我一直记着呢!“苏醒似在喃喃,又似在倾诉一般,嘴巴一张一合,却因为迎面拂过的风,将她的话一并卷走消失。
可就是在风吹走的那瞬间,陆明琛听到了。
他的视线落在苏醒细白的手腕处,因为生病的缘故,她的皮肤越发的瓷白,甚至还能清楚的看见上面的毛细血管。
只是那刀疤,却如同一条难看的蜈蚣似的,影响了这只手的美感。
“醒醒,如果你真的会离开我,我也会守着你的骨灰一辈子,这颗心随你而去,与你地老天荒。”男人轻笑着,在心底里呢喃着这句话。
苏醒虽然没有听到,却隐约有所感应似的,心脏之处被狠狠触动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