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知名的、火爆的小说、影视剧来说的。
普通的文学作品,别人还懒得侵权呢!
见众人还是一脸懵.逼的模样,刘子夏继续解释道:“在我看来,IP可以是一个故事、一种形象、一件艺术品,甚至是一种流行文化!
只要有一定的粉丝基础,可开发成影视剧的热门小说、歌曲、短剧……都可以称之为IP,我给你们举个很简单的例子,《西游记》,大家都知道吧?”
《西游记》,在座的众人当然知道了!
尽管《西游记》这部小说是刘子夏创作的,但是这部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动漫以及动画,全都有工作室的人参与。
通过这部小说衍生出来的很多作品,比如:
动漫、动画、电视剧、有声读物《西游记》,电影《西游记之大闹天宫》、歌曲《通天大道宽又阔》、《悟空》……
甚至已经有来自欧美以及棒子国的顶尖游戏公司,想要从刘子夏的手上买走《西游记》的独家游戏版权,并且承诺愿意给刘子夏一部分的游戏分成。
只是刘子夏不同意,或者说他对《西游记》的游戏版权,有着自己的规划。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很多待开发的特有产品。
《西游记》,就是典型的现象级IP!
“《西游记》从小说开始,之后又是动漫、动画、电视剧……等各种改编。”
刘子夏侃侃而谈道:“《西游记》就是知识产权!”
“那刘总,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唐一帆坐在刘子夏的身边,听到他的解释之后,说道:“但凡火爆的小说也好、影视剧也好,就像是《西游记》这样,只要能开发成多种商业形态的,就是IP?”
“可以这么理解吧。”刘子夏摸了摸下巴,点头说道。
“刘总,这么说,这个《封神》就是下一个《西游记》?”
夏月工作室动画组总监常志平,晃了晃手上的资料,说道:“这部作品,会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