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都是正剧。
极具逻辑性和严密性,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他如果写历史类的文,那就更加严谨了。
陆欣不是不自信,她只是觉得自己呢,应该算是通俗和娱乐性居多,而郑慕,完全可以踏入文学殿堂大师这一级别。
“郑慕,你的新作,已经开始了吗?上一本的书,我在书店没有买到签名版的,我今天正好带来了,你给你签一个名嘛。”
她现在俨然化身一个小迷妹。
张珩觉得未来的一年,他都不用吃醋了。
因为今天晚上的醋量已经严重超标了。
本来都是他主动,一直是他单恋,他好不容易才把陆欣追到的。
其实张珩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陆欣。
要知道,陆欣身边的男子都太优秀了。
郑慕,文学大家。
陆迟,是她哥,经商天才。
陆曾,虽然是花花公子,但人家却是户外大咖,号召力极强,每次只要有什么活动,各圈层的大v都会极力和免费帮他宣传。
更不用说,陆欣身边还围绕着其他优秀的男子虎视眈眈。
他好像跟陆欣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俩人少年时的交情了吧?
陆欣本来就是有一点粗线条的,哪里注意得到张珩的紧张不安。
而且,就算注意到了,陆欣确实也不会太当一回事。
在她的人生字典里,就没有什么不信不自信的。
她就是如此自信,所以,想去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从来不怕失败。
失败了,大不了,又重来,或者,拍拍屁股,老娘不干了,我们去做别的不好吗?
郑慕随身有带笔带书的习惯。
他拿出笔,给陆欣刷刷的签上名。
他的书出来之后,他从来不去给亲友赠书。
谁要看他的书,就自己去买,反正,都不差那点钱。
每一次,郑慕的新书出来,陆欣都要去买上好几套来送人。
陆欣的书出来,郑慕也会去买上好几套送人。
这一代的孩子中陆欣和郑慕算是走得比较近的。
一度有时让大家有错觉,还以为陆欣和郑慕互相喜欢有来电,以后说不定会在一起。
但问起来,俩人都异口同声地道“哎,别把我们掺和在一起啊。一想到我们俩人如果在一起,那这画面真不能想,实在是太别扭了。”
陆欣如是说,郑慕也如是说。
“新的作品,今天正式创作第一天。”
郑慕答。
方瑜给大家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