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
肌动,激动人心!
······
叫做“江湖消息传播速度”,试问一个消息究竟能传播多快。
好似现代互联网,这边发生的事情,没过一会,那边就知道了。
不要问这边那边究竟有多远距离,问就是随意。
跟十万八千里虚指极远的距离一般,这边那边同样如此。
······
两匹马。
一男一女。
二人出了荆州城没多远,看着挺巴适,不快不慢的速度,不急不躁的心态。
吴明还是挺照顾凌霜华的。骑术这东西,一言难尽。
这个时代,越是有钱人家的小姐,越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女人的闺房就是她们的活动范围,足不出户是一个女人身份的象征,这是众所周知的社会风气。
还好凌霜华没有裹小脚,或许他爹曾是江湖中人的缘故。
众所周知,江湖儿女是不搞“三寸金莲”的,无它,搞了之后走路都成问题。
下盘太成问题,破绽太大了,这还怎么行走江湖。
这时候得感谢凌知府对女儿的“仁慈”。
她还不是多适应骑马这项堪比现代开车的常规必备技能。
至于吴明,非人哉,即便不算宝马、胜谛等人的骑术经验,他本身就有一些骑马的经历。
有目共睹的一件事实男人对这个东西有着天赋加成,会学得很快。
忽听马儿朝天咴咴叫,却是前方有了真正的拦路之“虎”。
因为眼前之人,周围渐渐一片寂静,这就是传说中的“气场”?
吴明下马,淡淡地看着不远处的拦路之人,不慌不忙的问了句,“来者何人?”
一道略带沙哑的冷笑声响起“我道是何等强人做下如此惊天大案,没想到只是一黄口小儿,识相地跟着大爷我回荆州城,然后将凌家小娘子放了,否则我非得给你些颜色瞧瞧。”
那人不屑地打量着吴明,眼神之中流露出贪婪之色,仿佛看的不是人,而是一堆金银。
“大爷我的话可听清楚了?还墨迹什么,快快束手就擒,否则给你苦头吃!呔——”
这人长得并不好看,也是,世间哪有这么多俊男靓女,普普通通才是常态,并不好看才是主流。
乱糟糟的头发,毛茸茸的胡子,远处瞧去,毛发已将整个脑袋包裹起来,那眼睛、嘴巴、鼻子都看不真切,仿佛隐藏了一般。
整个人看起来就如同一只大猴子,应当说穿着一件破破烂烂衣衫的大猴子。
有种沐猴而冠的既视感?这是猴子学人穿衣服呢吧。
此人如此猖狂,吴明心中微微有些小激动,这就是江湖啊,刀光剑影,他就是向往。
吴明右手缓缓探到腰间,将单刀一点一点地拔出,左手对着“大猴子”勾了勾手指,轻笑道,“来啊,先给小爷我一点颜色瞧瞧嘛,顺带给我点苦头吃,我可喜欢了。”
此话一出,大猴子岂能听不出话语里的讽刺之意,他勃然大怒。
一声大吼,只见得一个黑乎乎的身影突然向吴明这边冲来。
“嘿”地一声,竟是直接打算空手将吴明的单刀夺过来。
空手夺白刃?
他这一抓,可把吴明“震”住了,以至于他眼角微微有些抽搐,“这么莽撞吗?大哥你的动作太慢了,意图太过明显,我若直接斩你手臂,岂不是要把你变成残疾!”
大猴子面露得意之色,他觉得他这一手很快,快的不可思议,没见到对面这小白脸都已吓傻了。
吴明根本没有阻止对方将其单刀抢走的意图。
倏地一下,手中刀已然脱手飞出,被大猴子抢走了。
这蓬头垢面的男人若是还有些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