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蜂鸟无人机拍摄到的画面,还会同时传回豫省都指挥使司的作战中心,为研发新式战术方向。
可是这样的画面传回都指挥使司,真的合适吗?爱慕蜂后的黄蜂悄悄的调整了十二架蜂鸟无人机的飞行角度,避开了满地乱滚的人形火柱。战争是有一定行为规范的军事行动,不是想怎么弄就可以怎么弄——当然了,如果像是二战新明国和倭寇那种化解不开的血海深仇,怎么残忍都无所谓了。
至于说大伙熟知的《日内瓦公约》嘛,根本没有提及凝固燃油弹和类似武器的条文。《日内瓦公约》,主要是针对战俘方面比较多。
真正涉及到这一块的叫做《禁止或限制使用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当中的第三号协议书。1981年开始签署,第三号协议书里面明确禁止使用燃烧类武器——新明国也是该公约签署国之一。还有《国际武装冲突法》,里面第三节战争法规里,第一条也有类似的限制。
但是蜂后现在的身份并不是新明国军人,而是禅邦同盟军211游击旅上尉,冯后。掸邦也没有签署加入《禁止或限制使用特定常规武器公约》。这个公约不是谁都能签字加入的,必须是‘注权’国家。
虽然原则上是可以使用没有错,但是这么残忍的武器,难免会让兵部对蜂后产生负面的评价。要知道,他们并不是到了非用凝固燃油弹不可的地步。在有利的情况下使用过于残忍的武器,终归不光彩啊!
蜂后不在乎,她若是想往上爬,早就进了兵部研究院任职。她是小型机械战天才,应该是未来战争的主导者,而不是跑到危险的一线环境去战斗的战士。战场不是过家家,没有结束之前永远别下定论。说不定哪里窜出来的一颗762子弹,就轰碎了那颗御姐的脑袋。
缅军手里的武器确实是落后,可以说是落后了几十年。但是别忘了,再落后的武器那也是用来杀人的,它不是拿来打真人cs的玩具!
战壕里,浑身着火的士兵在翻滚,本能的想用地面扑灭身上的火焰。
但这是徒劳的,凝固燃油弹是无法扑灭的战争武器。沾在身上就没法扑灭,越拍打只会让燃烧面积变的更大。这些缅军应该也知道,凝固燃油弹并不是多新鲜的武器,几十年前就已经出现的东西。
可是,烈焰灼身的人是没法理性思考的,他们只会遵循生物的本能做出反应。打滚、脱衣服、找水源、拿泥盖、还有绝望的哀嚎。事实上,脱衣服和拿泥土掩盖也没有用,炙热的火焰会一直燃烧到助燃剂耗尽才会停止。
613工兵营的士兵自觉的停下了攻击,他们在用尽一切办法,帮助自己的战友。灭火器、沙子、泥土、水壶里的水、打湿的衣服,统统都只是徒劳——他们知道,可他们还得去做。因为他们也希望自己被烈焰加身的时候,有人会帮助自己,哪怕对方的所作所为都是徒劳。
“拿波但!”
说明《禁止或限制使用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第三号协议书“燃烧武器”是指任何武器或弹药,其主要目的是使用一种通过化学反应在击中目标时引起火焰、热力、或两者兼有的物质,以便使击中的目的物燃烧或引起人员的烧伤。(就是说禁止使用这类武器)
《国际武装冲突法》关于禁止对有生目标使用的武器说明武器的作用,是使对方的战斗人员丧失作战能力。如果超越这个程度而使受害者受到极度痛苦甚至不可避免的死亡,此武器即为‘极度残酷的武器’。(包括达姆弹、集束榨弹、燃烧弹、生化武器、反器材武器等等,不过最后一条的定义相当模糊,几乎没有被遵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