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这班收购狂魔也从来没闲着;
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无法利用自身的规模和资本优势圈地抢点,那么经过几轮收购轰炸,那些高附加值大影响力的、或者说那种肉眼可见就能赚钱的大IP,肯定所剩无几。
对于大IP,巨头抢夺其实真的非常严重,有时候甚至不惜血本。
因为对于大部分巨头公司来说,作品的市场震荡力和冲击力,以及它长线的发展空间,是要比一部或者两部影视剧本身更具价值的,它直接和品牌价值挂钩,是获取目前最稀缺资源“注意力”的有效途径。
没错的,越是百花齐放选择众多的环境,注意力越是稀缺资源。
万重山的编剧部门经常在开发IP时,考虑到总局的政策,会不会被禁,会不会被封杀?但是最后都会相视一笑,封杀可能是目前阶段最最有效的吸引注意力的手段了。
这确实是个奇怪的逻辑。
像爱奇艺、优酷这样的视频平台,或者其他具有深度互联网基因的公司,大IP的优势更加直观,因为它们对于项目的量化标准并不是投入产出比值,而是流量。
一部东西能带来流量,那么它就是有价值的,孟轻舟就曾经给宫羽说过一句非常朴实的话:“要做就做全网秒杀的剧,别管花多少钱,只要有流量,就能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