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沉默的规则(3 / 3)

柚子,也要考虑惠太所受到的伤害,要保持公平。”

青海川棠被气笑,无非就是害怕牵扯到自己罢了,虽然这也是人之常情。

沉默许久的赤川葵终于开口“你认为,亲眼看到妈妈身上着了火的孩子,和纵火的孩子所受到的伤害是相同的吗?作为教育工作者请扪心自问,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

班主任的脸上已经浮现出些许的愠色。

“走吧。她不想趟浑水,只求自保”

赤川葵起身离开了教室,青海川棠说了句“抱歉”后,也跟了上去。

人性,有时候就是如此。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为了他人,而选择牺牲自己。

更何况,对方本来也可以选择如此。

讯问室内,目暮十三一脸的严肃。在他的对面,分别坐着长谷训广和惠太。

而长谷训广,则是以监护人的身份作为陪同的。

“请问,当时为什么要去租赁公寓?”

“去朋友家玩,这个挺正常的吧?毕竟我家惠太也需要社交。”

“那是柚子的家吧?听说惠太平时经常去那里玩。”

长谷训广点点头,“据我所知,是这样没错。”

“但是,柚子没去过药店吧?”

长谷训广迟疑了一下。

毕竟他的职业是律师,妻子的是职业是药剂师,所以药店一般都是妻子在看守。

“有吗?”

目暮十三将目光转向了惠太。

他的手指相互纠缠着,低着头,似乎不愿回答的模样。或者说,因为之前父亲的叮嘱,让他选择了保持沉默。

在国际上,不被强迫自证其罪规则,又被称为沉默权规则。这一规则,真是被使用得恰当好处。

“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目暮十三如是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