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我记得这个女人(4 / 4)

术不行,其他的事情,多半都是一学就会。

语言,也属于一学就会的范畴。

楼尚的英文,大部分是后来跟着樊老学的,和酿酒比较相关的。

帅戈可是大一就直接过了六级的大牛。

“三十七年之前,韦斯特伍德·耶罗尼米斯一家遇害的时候,还有一些胆大的人,会来布伦施威格酒厂的地界拍照留念。现在好像不太流行来这里参观,我都没听说,有什么人,是能进这个酒厂参观的。”弗雷德里克一开口,就是个本地通。

“三十七年前,弗雷德里克先生就已经在这里做警察了?”帅戈开始打探消息。

“没有,我那时候就是为了证明自己胆子大,过来参观了一下,和所有人一样压根就没能进去的那一种。”警察叔叔说道这里,很是有些遗憾。

“十九年前,有人进去了。”一直没有说话的楼尚拿出了一张照片。

费雷德里克刚说完没有人能进去,楼尚就拿出孟千寻妈妈给的,和第五绮雯在酒厂里面的合影,用事实予以反驳。

帅戈扶额,这是谁带出来的艺人,都不知道给警察叔叔留点面子的?

“十九年前,我也进去了。”弗雷德里克说罢,一眼就认出了照片里面的第五绮雯“我记得这个女人,她死了。案子还是我经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