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
“调皮!”
云苏轻轻一笑,话音一落,只见一道金光便从地底又钻了出来,漂浮在敖月身边。
“此物重有一百三十五万斤,而且掺有不周山的神圣之力,不能和寻常的山岳相比。别说是你,即便是龙母,不化出原形神龙真身,也是带不走此物的。”
云苏抬头望向远方,好似隔着无数时空看到了未来。
传闻中与此物一样的那件东西,如果真是此物,真是被自己插了一手提前无数个元会搞定了的话,那么,相比传闻中一万三千多斤的重量,这一百三十五万斤还自带神圣之力效果的重量,才算是良心重量。
“若只有一万多斤,实在是太对不住那一位的天生神力了。”
云苏小时候看西游记的时候,最觉得愤愤不平的一点便是,金箍棒可以顶天立地,号称定海神针,但打架的时候就又不行了,一棒子下去,妖魔鬼怪都扛得住。
要是什么太上老君屁股下面的青牛这样级数的,或者西方佛祖座前亲传也就算了,什么兔子,白骨都能扛得住,那简直是太不人道了。
这不行,这不科学,太轻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
一百三十万斤外加不周山的神圣之力,云苏估计一棒子下去,如果没有相应的兵器或者宝物挡住,佛祖一类的先不说,至少罗汉这些是挡不住的,更别说那些妖魔鬼怪了。
一想到孙大圣大喝一声吃俺一棒,结果绝大多数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连妖带山都被轰平了,云苏才觉得念头通达了一些。
作为先行者,不能留下低智的遗憾。
此次东海之行,云苏的目的其实有好几重,抢在无数年之前,种下金箍棒是其中之一,而相助龙族重新崛起也是其一,帮助敖月明心见性,斩去因果牵扯避去灾劫更是其一。
为达多重目的,才不虚此行。
云苏是一个很低调的人,在洪荒这么多年,什么神兽都见过了,但也许是骨子里从小留下来的一点念想,总觉得在个人的角度出发,神龙是有特殊意义的。
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奇怪。
明明家财万贯了,却想着回老家去风光一番,好似不衣锦还乡,就是日日锦衣夜行一般。
云苏也有这么一个梦想。
他记得小的时候,无数的人都质疑东方神龙的存在。
所以,在十三岁生日的时候,其实云苏还许了一个愿望。
“有朝一日,我一定要集齐一堆龙珠,召唤一条真正的东方神龙给他们看看,白皮猪有会飞的天使和蜥蜴大虫子,我们更有真正的神圣巨龙。”
而如今,云苏虽然不知道这个愿望能实现不,但是,至少有一点,他很确信,万一有机会回到地球所在的时空,那么随意带上千儿八百条的神龙回去衣锦还乡一下,似乎也不是什么无法想象的事情。
什么是执念,这就是执念。
你以为一个少年紧盯着窗户,是在偷窥外面路过的长短白富美,错了,他只是看到了窗户上的一点尘埃,强迫症发作,不惜代价想要擦掉它。
执念,就是这么奇怪。
敖月重新拿起神棍,便觉得又好似没有重量了,叩首之后便带去给了龙母,然后反复交代,龙母一试之下,果然龙魂所受的伤在飞速好转不说,一根平平无奇的金黄色棍子,自己堂堂东海神龙居然拿不起来。
她这时候才彻底相信,女儿真的遇到了异人。
东海龙族,日后有望了。
又过了两日,云苏带着敖月离去。
此行,小丫头成功斩断了前世情缘,虽然依旧与龙母以母女相称,但更多的是对过往的一种笑看,她是真的放下了。
而龙母哪里也没去,龙气扩散出来,在沼泽中形成了万里迷障,无数的水精之力汇聚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