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卷 铃铛(2 / 3)

伶淮笙 燊默 2119 字 5个月前

人本能阻止,却什么都没有做。顾嗣让全府上下保密此事,命人将顺儿的尸体埋在花园里。”

“顺儿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凿缸自救,那镯子想必是挣扎时砸在缸上才碎的...那顺儿的母亲?”

“你还记得那晚,那个被顺儿杀死的车夫吗?”

“记得。”沈霁点点头。

“顺儿被打时,顺儿娘死死护住她,后来被人强行拉走,关在拆房中,当夜,那车夫就偷偷潜进柴房,玷污了顺儿的娘,事后车夫告诉她顺儿被淹死的消息,她才崩溃自尽。后来,顺儿母女的冤魂离体,整夜游荡在茶庄中,夜夜哭泣,扰得人心惶惶,顾嗣请来道士做法,道士找到了顺儿娘的尸体,那车夫怕事情败露被赶出茶庄,用几颗偷来的珍珠贿赂了道士,道士果真守口如瓶,将顺儿娘用特殊的符封在了柴房中,便一走了之,再也不管了。”

沈霁听罢,气得将茶碗一摔:“竟有此事!太可恶了!畜生!无赖!”

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竟一时不知到底该骂谁,不禁将要出口的话哽在喉咙里,若当初自己没有那么快相信顺儿的话,而是去查一查,或许......

这时,掌柜端着一碗面走来,放在方才抢鸭腿那人面前,他边用鸭骨头剔牙,边拦住掌柜,问道:“怎么店里只有你这个掌柜的忙活?小二呢?”

掌柜叹了口气:“之前有两个小二,本来干得不错,谁知半个月前这附近出了一头怪物,他们不敢待在这了,就走了。”

那人一听,眼珠子一转:“你是说后面林子里的那个?长着九个脑袋的狐狸?”

“都说是长着九个脑袋的,可我也没见过啊,前几日来了一伙人,还背了一人,那人的腿都被咬没了,血淋淋的,本来还能活,谁知当晚那怪物就寻着血腥味找来了,那伙人为了自保,就把他丢出门外,自那以后,我每到晚上都不敢开灯,若这店不是祖上留下的家业,我也早就跑了!”

那人听后竟大笑,将鸭骨一吐,问道:“他们从哪来,要去哪?”

“他们只说要去垛村,离这里大概有一天路程,至于从哪来...就不知道了。”

那人站起来,在掌柜面前转一个圈:“你看看,他们也是我这样的打扮?”

掌柜认真打量他一遍,挠挠头:“这个...他们的穿着看起来是比您好很多。”

“切。”那人摆摆手,坐回去,翘起一条腿:“这,人不可貌相,我告诉你,九首狐妖已经被我杀了,从此以后你这个小客栈就安全了。”

看掌柜一脸狐疑,那人“啧”一声:“不信?你自己去看吧,我可是将它的九个脑袋都砍下来了!怎么,你不得表示表示?”说罢做了个数钱的手势。

这番话被旁边两人听得是明明白白,沈霁翻个白眼,夹一口鸭肉放在嘴里,心想:连那怪物叫什么都不知道,还敢在这里吹牛?

“你说这人是什么来头?”

重犀摇摇头:“不知道...不过我看他有些眼熟。”

“眼熟?”沈霁听罢,这才把注意移到那人身上,她打量一下他:身上的衣服不知道是用多少块花花绿绿的边角布料拼出来的,裤腿都不一边长,布鞋也露脚指头了,头发蓬乱,像个疯癫乞丐。

重犀点头,用眼神示意沈霁看他头上的铃铛,低声说:“那铃铛我见过,世上就这么一个,不过原主人绝对不是他。”

“他如此堂而皇之地将铃铛插在头上,不怕人盯上吗?”

“倒也无妨,那铃铛是个老物件,一般人认不出来。”

“看他那德行,想必是从哪偷的。”

重犀耸耸肩,意思是:“大概吧。”

那人一直吵吵嚷嚷的,掌柜觉得眼前这人八成是个疯子,不想与他有过多言语,转身走了,那人对着掌柜的背影啐一口,拿起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