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制的一方。 在这个行业里,制作方、发行方才是爸爸。 现在源头上的几大势力联合起来要制定规则,他们这些跟着混的就算不同意,也只能干瞪眼。 肖浅提议的这个产业联盟,虽然不是官方组织,产生的公约似乎不具备法律效应。 可问题是,这个组织囊括了如今国内影视制作行业的所有上游企业。你不遵守他们的公约,你旗下的演员连戏都没的演。 这就是肖浅的霸道,此时此刻,也不提倡什么双赢、共赢了。 这个行业的利益分配,必须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顺我者生,逆我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