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归笑道“我和她是老相好。”
黄羊儿不由吃醋,嗔道“乌龟先生,你周游天下,浪迹天涯,老相好着实太多了一些吧!要你钟情某一女子,与她长相厮守,那可难为你了。”
无归苦笑一声,道“看似多情者,方知苦情伤。若非心伤痛,岂会绝情缘?”
利歌又问“先生,拜登大军入侵贵国,错确在我方。我”
无归一挥手,道“咱俩闲云野鹤一般的人物,何必为俗世争执烦忧?若国主不嫌我惹人厌,不如你我结义为兄弟如何?”
利歌喜出望外,道“先生若有此心,在下求之不得!”
无归年纪比利歌大得多,他从腰间拔出那黑玉笛,双手捧着,递给利歌。利歌赶忙收下,再将那牧笛赠给无归。无归说道“我叶无归愿与利歌结为兄弟,无法同生,但愿同死。无论今后世间如何动荡,我绝不会有杀害义弟之心。此黑曜玉石笛便是见证。”
利歌闻言微微一愣,反而甚是感激他们两人之间,实则敌我分明。若拜登执意要灭了万夜国,利歌免不了与这位大哥交手。战场之上,生死相随,若存了手下留情之意,往往等于将自己性命交在对方手里。叶无归肯如此起誓,实可说是用心良苦,远远胜过那些不切实际的誓言。
利歌也道“我利歌愿与叶无归大哥结为兄弟,无法同生,但愿同死。若将来冒犯了大哥,情愿受大哥处罚,死而无憾。此离落国玉笛便是见证。”
无归点头道“义弟,你这誓言太吃亏了,闹得好像是我这大哥占你便宜似的,这可万万不成。”
利歌答道“好汉之交,何须讲究这许多细枝末节?乱世之中,能得一位情投意合的知己,何惜这条性命?”
无归哈哈一笑,道“贤弟说得对,是大哥的不是。”
形骸在屋内说道“乖徒儿,又替为师找了个便宜徒弟。”
黄羊儿本深为感动,闻言恼道“你这醉鬼,人家英雄结义,何等高尚,你来打什么岔?”
形骸自知理亏,闷声不响。
霍然间,似有一阵大风雨吹来,客栈中灯火齐灭,客栈那扇厚重木门被吹开,发出乒地一声。廖公公“啊”地一喊,双掌一揉,发出龙火,再度点亮了火烛,却见大厅之中站着一群长发汉子,一个个高大威猛,身穿兽皮甲,好似山间野人。
利歌细看来者,觉得他们并非活人,也非实体的鬼魂,倒有些像是活尸,不过并未瞧出冥火的端倪。活尸身上散发着若有若无之气,令生者忍不住心生厌恶,但这群野人却并无类似迹象。
当先一最为凶悍的汉子说道“得罪夫人的贼人,交出来。”他嗓门似全坏了,声音嘶哑得令人难受,用词更像是初学言语的孩童。
利歌望向黄羊儿,见她又是茫然,又是惊慌,知道与她无关,与这客栈也无关。
廖公公惨声道“是夫人的属下?我可没得罪夫人哪?”
为首大汉指着利歌,说道“他,到夫人的地方,杀了夫人的东西。”
廖公公愁眉苦脸,嚷道“黄羊儿,你怎地不早说?”
黄羊儿瞪眼道“你收了这许多翡翠,便少些抱怨吧。”
廖公公喊道“夫人一发火,我这店就完了,唉,唉,我可真要被你们害死!”
忽然,那凶悍汉子身躯变高变大,一张脸上长出浓密毛发,手脚伸出利爪,登时宛如一头直立人狼,那人狼仰天嚎叫,声音听来有几分凄惨。
利歌说道“是坏形尸。”
无归叹道“是秦桑她新造之物,叫做恨僵。她为何为何总如此胆大妄为?”
一眨眼的功夫,众恨僵皆变作狼形,利歌心想“不能让它们惊扰师父,更不能伤及义兄。”身形一晃,跃入大厅。
那为首的恨僵一爪子捏向利歌,利歌左臂一举,一团血流将这恨僵手臂卷住,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