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春”
这三个字是用钢笔写的,并不像一般高中生的字体,而是有模有样的钢笔行书,“致青春”这三个字写得洒脱遒劲,灵动飘逸,钢笔笔迹印透纸背、墨痕深刻,显然作者有着超强的自信力和气魄。
而字体洒脱不羁之余,又有股深沉端凝的气势在内,好像作者有着十分复杂而又丰富的人生阅历一般。
这样的字,绝不会是普普通通的鹿城中学生可以写的出来的。
所以,宋宜梵起了难得的好奇心。
在好奇心的驱动下,她没有像往常一般处理这封情书,平生头一次开启了信封。
薄薄的一页纸,依旧和信封一般朴素。
但信纸上的字体一看就知道,和封面上的三个大字是出于同一人之手。
这洒脱不羁的行书引起了宋宜梵的好奇心,而信纸上的内容也同样足以让宋宜梵留目。
在这个喧嚣的教室中,在人来人往的环境里,宋宜梵在她十六岁那年,看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
而宋宜梵这次的选择,与她以往都不相同。
她并没有撕毁这封信,也没有把信扔到废纸篓的意思,只是很小心地将信纸装回信封,并且在自己的书包内放好。
包括在阅读这封信的时候,宋宜梵依旧保持以往淡然冷静的表情,让人读不懂她内心的变化。
宋宜梵只是在上课铃响后,对着坐回原位的陈诗华问了一句。
“今天早上,有什么人经过我的位置吗?”
陈诗华很少见到宋宜梵主动提问,她很认真地想了想,答道
“早上没有什么特别的人,只是隔壁班的凯文好像有跑过来找人聊天,在你的座位旁边呆了一阵子,就这样。”
“噢,知道了。”
宋宜梵的回答带着她独特的冷意,让陈诗华摸不着头脑,自己偶像对这个答案,究竟是满意还是不满意呢?
陈诗华不敢多问,但她想要自己找出问题的答案,也许就跟隔壁班的那个凯文有关。
其实,宋宜梵此时脑中只是在想“凯文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