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是的,我是天才(2 / 2)

一句话10个字,就把枪兵下跌的好感度拉回来了。效率比美国股市好得多。

给队长写的信也一样。问枪兵拿了她写的信过来,看了两眼后就有谱了。半个小时两千字。模仿枪兵的语气写的声情并茂,好好的将自己夸了一顿。然后就丢给枪兵照抄,自己也进厨房张罗晚餐了。

市场难得有稻米卖,罗德买了十斤回家,今晚可以焖米饭。

菜的话,四个菜一个汤吧。香酥排骨外加红焖鸡翅。再拌个沙拉炒个黑白菜。荤素搭配。

汤的话,熬个鱼汤吧。或者牛肉柿子汤?枪兵喜欢哪种呢?

想到这里,罗德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真是,我为什么要考虑安娜喜欢不喜欢?”

于是按罗德的爱好,最终决定是牛肉柿子汤。虽然这个汤,枪兵同样很爱喝就是了。

“味道真好啊,”

在咕嘟咕嘟干掉半盆汤之后,举杠铃一天的疲惫,好像都消除了。原本因为罗德出门不带她生气的枪兵,现在看他怎么看怎么顺眼

“你干脆不要做冒险者,改行当厨师算啦。”她微笑着对罗德说“说不定比你去旧货市场捡漏赚的都多呢。”

要是罗德穿的,是单纯的异世界,枪兵这话的确中听。许多小说开头,主角的第一桶金都是开饭店赚到的。

但那不是啊。

罗德要开饭店,玩家们不来还好,他的手艺独一份。但是再过半年,大票的玩家上线。什么食神食仙特级厨师之类的,他们哪个不比罗德手艺好?

到时候,单凭手艺竞争不过人家,就只能拼资本,拼运营,拼创意,拼一切。不能躺着赚钱的生意,罗德是不会插手的。最多从玩家里挑些许工具人,投资他们,然后自己吃现成的。

“有正经事跟你说。”

和枪兵开过一句玩笑后,罗德表情变得略认真“我今天见到艾苏恩大师了。他说我是个魔法天才,打算推荐我去魔法学院读书。”

“……”

枪兵沉默了几秒钟“你……确定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不是。”

“哦……”

枪兵对罗德的好感度小幅下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