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节:(4 / 4)

我不是天王 何未满 4986 字 2020-06-26

拍了两下。

如果递给她这份文件的人不是沈欢的话,那么她完全不会考虑这个项目。

10亿制作成本,别说是国内了,就算在好莱坞,这个制作成本也是顶级的了。再加上匹配这种制作成本的宣发,这个项目的投资金额怕是直接要奔着20亿去了……就算沈欢自己也参与,就算再多拉两个投资人进来平摊风险,这个风险还是太大了,根本不用考虑。

但是拿出这个项目来的人是沈欢……

抛开个人感情因素不说,单纯从投资角度去看,其实也不是没的考虑,毕竟沈欢这个家伙的过往成绩太好了只要是他出手的,就没有亏的,可以说是百分百的胜率,这是一个利好的考虑因素。

而且他在这方面也确实才华横溢,屡屡突破人们的想象极限,这点只要是个人都看得到。

另外,从美高影业方面来看,这样的一个合作项目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事实上,他们公司在收购美高影业后,所制定的发展策略里就有这么一个类似的“大家伙”计划。从资金量上来看,他们的这个“大家伙”,不会比沈欢的这个项目所需资金量少多少。

只是在他们的计划中,这样的一个“大家伙”会是完全采用好莱坞的资源班底和模式路线,选择知名大i,组建好莱坞知名大导演、好莱坞一线影星这样的一种方式,而不是与国内某个公司进行合作,甚至是让国内导演来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