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0章 做了一个违背组织的决定(4 / 5)

柯学验尸官 河流之汪 6755 字 4个月前

红了肩膀。

这足以反映歹徒中枪后的动作变化。

他是因为举起双手投降,使手臂位置高过了肩膀,血液才会流淌到肩膀上的。

“而且他当时不仅举起双手投降了。”

“他甚至还背对着你跪在了地上。”

第二枪贯穿颅骨,在脑后的枕骨和脑前的额骨上留下了两个孔洞。

其中枕骨上的孔洞为椭圆形、外小内大,创口中央皮肤缺损,缺损边缘皮肤内卷,整体呈漩涡漏斗状。

这是子弹射入口的主要特征。

所以林新一一看便知道,这致命一枪是从死者脑后枕部射入,从前侧额骨射出的。

这说明当时歹徒仍旧是背对着詹姆斯,没有向他发动攻击。

而枕骨是颅骨最坚硬的位置,承压强度在8581200千克每平方厘米。

这弹头能直接贯穿坚硬的枕骨,和同样相对坚硬的额骨,最终还有余力向前飞射而出,深深嵌入地面

除了是因为托卡列夫手枪本身子弹威力大,同时也是因为,詹姆斯开枪的时候离歹徒的距离足够接近。

而这种近距离射击因为子弹动能大、穿透力强、弹道稳定,所以用简单的拉线法,甚至是粗略的目测,就能大致地判断出子弹的飞行轨迹。

“弹壳落点是在这里。”

“那么射击位置大概是在它左前方538米的扇形区域之内。”

“尸体位置是在这里。”

“弹头落点就在尸体身前不远处的地面。”

“而詹姆斯先生,以你的身高,站姿开枪的枪口高度应该在14米16米之间。”

“以你的大致位置,你的开枪高度,要怎样射击,才能让子弹穿过歹徒头颅,又嵌入他身前不远的地面之中”

答案只有一个。

那就是歹徒当时是跪着的。

否则以他的站立身高,子弹从他前额飞出,应该会以一个近乎和地面平行的角度,继续向前飞出去很远。

根本不可能以近45度的角度向下飞行,嵌入前方不远的地面。

“所以”林新一语做出最后的了总结

“当时歹徒身上不仅受了伤,而且还没有武器,甚至背对着跪下来举起双手向你求饶。”

“可你还是没有放过他。”

“我想这无论如何都谈不上是正当防卫”

“这是赤裸裸的私自处决,是故意杀人”

他将语气放得很重。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座大山。

“我”詹姆斯根本说不出话。

因为林新一给出的证据太过翔实,他根本无力为自己解释。

但他真的很委屈

他是“处决”了那名歹徒没错。

可那歹徒真的是在跪地求饶么

谁能保证他不是在故意示弱,等待机会反击呢

谁能保证他怀里不会藏着第二把枪呢

要知道在米国,类似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

许多歹徒看着两手空空、配合逮捕,实际上却随时可能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猝不及防地跟警察拼上一番米粒煎居合术。

类似的惨剧发生得太多了。

所以米国警察才总是那么过度紧张,紧张到了只是看到嫌疑人把手伸向口袋,都会下意识掏枪将对方击毙的程度。

以至于很多人只是傻乎乎地伸手掏个证件,就莫名其妙地死在了警察的枪口。

但这些警察也并不是喜欢杀人。

实在是环境太过危险,让他们不得不反应过度。

在这人人有枪的籽油国度,警察永远不知道歹徒身上有没有枪,有几把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