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之后,一行人回了凉州,轩辕无忌和轩辕翼因为军务繁忙,马不停蹄的赶往了边疆,据说兽人帝国突在边境陈兵百万。整个西北边疆都风起云涌,压郁得让人喘不气来的氛围笼罩着,一些商人和平民,开始拖家带口的朝内陆迁徙。
轩辕钊的生活还是那样的平静,他并未感受到风雨欲来的压郁,每天背着书包快快乐乐的去上学。新的学期,有了新的变化,最大的变化便是多了一位老师。这位老师是个古怪的老头,光秃秃的头顶上长着几根长发,他用红绳子扎成了辫子。
这位古怪老头叫轩辕明德,是一位魔法师,但他并不善长用魔法战斗,而是沉迷于炼金术之中。每天就是躲在小黑屋里做着各种的试验,许多人都知道府里有这么一个古怪的老头,没想到家主竟请他来教小家伙们魔法。
魔法,是个一听名字就很高大上的职业。人类中除了伤残,正常人均可引星光入体进行修炼,境界的高低则看个人的境遇。但魔法师却万中无一,这本是魔族人的专属,人类的魔法,基本上都是从魔族中学来的。
一位魔法师,和一位武学战士,同阶的情况下战斗,在初阶时,战士的胜率在八成以上,到了中阶,胜负则在两可之间,到了高阶,基本上可以虐杀战士了。
这还不是魔法师成为香饽饽的原因,其真正的原因是,魔法师拥有远程攻击,和大范围攻击,这是战争中的犀利武器。只有最精锐的兵团中,才会配备有魔法营,还有一点,那便是魔法师的炼金术,他们用炼金术上的成就逐渐在改变这个世界。
轩辕明德在上第一节课时,比学生们还紧张,站在讲台上,介绍完自己便开始讲魔法的历史,可惜讲得太快,像在念书一样,没有一个人听懂了。
下课后,轩辕明德叫过轩辕钊,带到属于自己的宿舍,道“你就是钊儿吧?”
轩辕钊点点头。
“嗯,从辈份上来说,你应该喊我一声三爷爷。”
轩辕钊目光很惊讶的看着他,有些不敢相信。轩辕明德一脸的得意,哈哈大笑“怎么很奇怪?我可是你亲爷爷的兄弟,你父亲是我看着长大的,他对魔法也很有好奇之心,只是没有天赋,可惜了。你爷爷请我来教书,主要是为了教你,其他人只是一个障眼的幌子。以后你每天下课后都来我的屋子,我教使用魔法。”
“孩子,你知道什么是魔法吗?”
这是轩辕钊上的第一课,什么是魔法,他的魔法能力是与天即来的,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只要一生气,两指之间便会冒出火焰。这个天赋不是源于父亲,而是源于母亲。
魔族人的魔法天赋是天生的,就是像人要喝水吃饭一样,是根植于生命的本源。魔族很强大,很智慧,但过于强大的天赋却往往会忽视最基本的东西。魔族人从来不会问什么是魔法,但人类却常常在思考。
基于此,人类模仿魔族的魔法,青出蓝还胜于蓝。在历史上,魔族和人类的顶尖存在会进行有约定的厮杀,圣魔导师是他们的梦魇,在魔法的施法手段,攻击与防御的转换上都十分的精致。比之据有强大天赋的魔族人更精于魔法。
这就像一个穷人和一个富人在金钱的使用上,同样的金钱,穷人会精打细算,恨不能一文当成两文花,而富人则没有这个习惯,这便是一种致命的傲慢。
第一个晚上,他终于弄明白了什么魔法。魔法,就是魔族人的法术。这是字面的意义,也是最原始的意义,但在人类魔法的历史长河中,又赋予了新的含义。魔法,是人类利用天人感应,以自身之意志,勾连天地能量,形诸于有形。
例如,火弹术。首先需在天人感应到天地间的火元素能量,然后用意志沟通,在脑海中会出现一条线,将一个一个特殊的点串连起来,便会形成火弹术魔法。
最初级的魔法,如火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