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股东不好当(3 / 3)

赵律师处理。

“关总,这件事的关键在于昌达集团当时出资一千万,是以入股的方式,还是集资借贷的方式?如果昌达集团是这个项目的股东,这件事就没有胜算;要是以借贷的方式,官司就有得打。”赵律师分析道。

“当时双方都没在意是入股还是集资借贷,情况是这样的,要说入股,我们从来不知道昌达集团在其中占多少股份,连他们的企业章程都没见到,也从未参与过他们的任何决策,甚至不知道项目的任何消息,天下哪有这样的股东?不过,我们前年曾分得过二百万红利,把那笔钱叫做入股分红,还是集资借贷利息?就看怎么理解昌达集团出资一千万的方式。”

关云天这才感觉到,这样的股东不好当啊!

“嗯,怎样界定那一千万很重要。”

“赵律师,我再向你一个事实,前年分得的二百万,严格说来应该不能叫股金分红,因为他们的项目还处在工业化试验阶段,至今也没有进行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就不可能产生利润,既然没有利润,何来分红?你完全可以将其理解为集资借贷利息,当然是比较高的那种。”

“关总,咱们把事实理清,思路理顺,就好跟对方说话了。首先,当时出资并未明确是入股还是集资借贷;第二,你们不是股东成员,不知道企业章程,从未参与决策管理;第三,对方企业一直没有利润,前年分得的二百万属于借贷利息。大致情况就是这样吧?你想达成的目标是什么?”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希望达成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尽最大可能挽回损失,拒绝对方任何不合理诉求。”